北京将对人才给予住房支持
发布日期: 2018-07-23

  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该部门会同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务保障人才发展的意见》。根据意见,北京将以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为主,配售共有产权住房、发放人才租房补贴为辅,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住房支持。

  申请人才住房,需要符合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一般申请条件,并按照北京市公租房租金标准及共有产权住房售价、产权比例、出售等一般规定执行。

  人才住房实行更为严格的管理。在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三城一区”及其他国家或北京市重点功能区筹集的房源,面向园区就业符合条件的人才开展专项配租或配售,并在园区内实行封闭管理、循环使用。人才因工作及住房等情况变动,不再符合条件的应当退出。

  根据意见,经市级人才主管部门备案引进的非京籍优秀人才及境外个人(含港澳台居民),家庭成员在北京市均无住房的,可以购买用于自住的普通商品房,也可申请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此外,各区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人才租房补贴标准,通过向引进人才发放租房补贴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租房补贴资金由各区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市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通过发放租房补贴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由相关主管部门确定人才标准和范围后,会同市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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