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又“放大招”加强人才引进
发布日期: 2018-06-12

  又到一年一度毕业季,为营造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发展环境,深圳进一步改革创新应届毕业生接收流程,大幅简化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全面推动人才引进服务提速。这是11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

  在深圳,全日制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引进。具体来说,符合以下接收条件且在择业期内(根据国家规定为毕业两年内)未办理过毕业生接收手续的毕业生,可申请接收。相关条件为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身体健康;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近期进一步改革创新应届毕业生接收流程,主要包括以下3项改革创新举措:

  增设个人申办方式,拓宽引进渠道。毕业生可自主选择通过个人申办(毕业生本人直接申办毕业生接收手续)、用人单位申办(由接收单位申办毕业生接收手续)或个人委托代理机构申办(毕业生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申办毕业生接收手续)3种方式办理毕业生接收。

  优化申办流程,简化申报材料。毕业生报到实行网上办理、系统自动审核,取消户口本等多项报到材料,非深户毕业生无需现场报到。

  简化办理程序,取消纸质审批文件。毕业生审批信息在人力资源、公安、发改等部门间实行信息共享、自动推送,经审批同意引进的毕业生,即可根据公安部门短信通知办理入户手续。

  另据了解,深圳市改革创新应届毕业生接收流程后,于6月11日至24日期间试运行人才引进系统,并于6月25日正式启动运行该系统。6月11日前已在人才引进系统申报信息并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但未办理报到和户籍迁入手续的,可在6月24日前根据《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标注的时间、报到地点及有关要求现场办理报到手续;也可等待6月25日系统正式运行后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毕业生接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申报流程及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毕业生接收业务指南》办理报到和户籍迁入手续。6月11日及之后在人才引进系统申报的毕业生接收业务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毕业生接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申报流程及《毕业生接收业务指南》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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