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实施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
发布日期: 2019-11-21

  11月19日,记者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成都市正式出台了《关于推行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简化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流程,承诺履行纳入企业信用管理。

  记者了解到,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对一些大型连锁食品企业来说,原先每开一家分店就要申请一次食品经营许可,需提交申报材料,并经形式审查、现场核查、审批发证等流程,若现场核查不符合要求还要进行整改,只有证照齐全才能开始营业。

  “《意见》的出台,就是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简化许可流程、缩短许可时限,为企业节约经营成本,减轻运营负担。”成都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申请人承诺制”后,符合条件的连锁企业以总部作为申请人,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在实施形式审查后,对承诺按照食品经营许可事项的条件和标准建设,符合许可条件后再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并自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新办直营连锁门店,先行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后组织实施现场监督检查。

  作为新规的直接受益者,隶属于全国最大的餐饮连锁企业百胜中国,在成都经营着包括肯德基、必胜客在内的知名连锁餐饮品牌的百胜餐饮(成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得知《意见》实施后,对市场监管部门这一做法点赞,“申请人承诺制的实施,切实为公司‘减负’,让企业实实在在感受到政府办事的高效率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对未来在成都发展更有信心。”

  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精简了许可流程,缩短了办证时间,方便了企业办事,优化了营商环境,但是有的消费者不免有些担心,这些门店会不会出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

  针对这些问题,成都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相关负责人强调:“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对食品安全放松了监管,而是将事前审批监管变为事后跟踪服务。同时,这也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消费者来说是好事。”如果连锁企业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存在提交虚假材料、违反食品经营有关法律法规、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等行为的,将取消其适用资格,相关情况纳入信用积分评估内容。连锁企业受到相关行政处罚后涉及失信惩戒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成都市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相关内容实施惩戒。

  在日常监管的时候,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实行动态管理,企业申请条件、主体业态、经营项目或者流程布局发生变化的,都要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申报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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