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是科技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科技人才理论、政策和发展状况研究,科技人才专项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科技管理人才管理服务等工作,推进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
3.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5.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6.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综合处—人事管理岗1名
岗位职责:负责人力资源规划,开展中心招聘、培训开发、人事统计、职员信息管理、绩效管理,组织文化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
(1)管理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共党员;
(2)具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经历,熟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工作流程,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和人事管理系统软件;在管理七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
2.综合处—行政管理岗1名
岗位职责:负责公文流转督办、文书档案材料管理;机要交换、保密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核查更换及后勤管理等。制定并完善中心各项行政管理规章制度,规范行政管理工作流程。
(1)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共党员;
(2)具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行政管理工作经历,熟悉事业单位行政制度、公文办理、保密管理等,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和行政管理系统软件;在管理七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具有较强的主动性、责任心;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执行能力,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
3.开发服务处—科技人才管理与服务岗1名
岗位职责:协调联系各地方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开展活动策划、需求分析、总结撰写等工作;协调联系高层次科技人才,做好领军人才联盟秘书处日常工作和相关活动策划的组织实施;开展科技创新人才和科技企业家培训辅导工作,做好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1)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业务开拓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对科技管理与服务或人才管理与服务有浓厚的兴趣和工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