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啦
发布日期: 2021-03-12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及《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结合用人单位工作需要,昌平区教委所属中小学现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专技岗位教师200人。岗位及资格条件《昌平区教委所属中小学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网址:http://www.bjchp.gov.cn/cpqzf/xxgk2671/rsgz/gzgg/5374990/index.html)。

  二、招聘对象

  招聘岗位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正常参加2021年度就业派遣的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25周岁及以下(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户口要求:北京生源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户口及档案寄存在毕业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进京审批条件,上学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

  (四)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所报岗位学科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五)教师资格要求:须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级别和学科的教师资格(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证明”)。相同学科的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高级别的适用于低级别,例如:持有高级中学数学教师资格人员,可申报高中数学教师岗位,也可申报初中或小学数学教师岗位;

  (六)学历及学位要求:2021年7月1日前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正常参加就业派遣;

  (七)其他要求:同时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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