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努力为推动“十三五”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
稳步提升
“紧扣 法治成都 建设目标,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届立法规划重新审视、及时调整并报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当前,我们正统筹推进立法规划调整后尚未完成的10个立法项目,以立法项目为单位组建立法工作班子,提高法规草案的起草和审议质量,确保本届常委会立法规划按期高质量完成。
针对成都轨道交通建设进入加速成网快速发展时期,启动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发挥地方立法对轨道交通事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制定兴隆湖区域生态保护条例,增强兴隆湖区域专项规划刚性约束,做到保护与管理并重,保护在先,推进成都天府新区生态文明建设;修订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把条例规范内容由以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管理为主,扩展为与噪声、扬尘污染防治等施工现场污染防治并重,促进文明施工、绿色施工,减少施工活动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修订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按照国家中心城市、世界文化名城、国际化大都市的管理标准和大城市细管理的要求,细化了管理内容,增加了制定城市容貌标准的规定,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纳入修订内容。着力抓好重点领域立法项目,市人大常委会主动适应推进特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紧扣“法治成都”建设目标,努力构建完善符合成都实际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
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不断增强
综合运用调研视察、专题审议和跟踪督查等多种监督方式,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提高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加快建设立足西部、辐射全国、通达全球的国际区域物流中心,打造便利快捷、优质高效的物流服务体系;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提升国际交流水平,深化友城务实合作;高标准实施城乡扶贫开发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加强村组道路建设和旧危桥整治及李家岩水库项目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推动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摆在突出位置,抓住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实行科学监督、有效监督。
“我们还组织开展了经济转型升级情况督查,结合实地走访企业,提出具体建议,为市委决策提供有益参考;听取审议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工作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等专项报告,督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改善综合营商环境,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创新清障搭台、为市场增添活力;听取审议诉讼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及时回应和解决诉讼服务中反映的问题,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和执法办案质量。”相关负责人说,通过依法加强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实实在在地助发展、推改革、惠民生、促公平。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对去年作出的加快我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相关决定,跟踪督促,推动发展创新高效型农业、标准品牌型农业、生态安全型农业、开放合作型农业、幸福共享型农业,深化推进新农村综合体建设,全面建设幸福美丽新村;制定出台我市宪法宣誓实施办法,严格规范做好宪法宣誓工作,增强被选举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认真落实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办理规定,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的落实率和满意率;认真做好全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举办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系统学习法律和业务知识,熟悉程序规范和操作方法,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换届选举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