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始,四川成都市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成都人才36条”),从政策创新跃升至体制机制改革,以机制之基催生政策之利,在构造人才发展的“生态圈”中探索了一条新路径。
“三张清单”,政府角色从“台前”转向“幕后”。建立“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责任清单”“政府服务清单”人才管理服务“三张清单”,厘清权责边界,强化了政府人才宏观管理、政策制定、公共服务和监督保障等职能,从“台前”转向“幕后”,从“管理”转向“服务”。同时,鼓励引入市场资源,加快建设中国成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成都国际人才城,大力引进和培育人才服务机构,推动人才资源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针对国有企业、高校院所等单位,“成都人才36条”强化用人单位自主权,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层实行市场化选聘和契约化管理,深化高校科研院所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人员聘用、职务评聘和收入分配自主权保障落实机制,推进人才管理服务市场化。
“人才飞地”,海外人才就业创业不受时空限制。鼓励打造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支持基地内海外人才办理企业实行住所、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行企业集群注册登记制度,外籍海外人才企业工商登记注册享受准入前“国民待遇”,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依托离岸基地探索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注册。支持企业、高校在海外建立研发中心、研究院,建立国际化众创空间、海外离岸孵化器和海外创新创业基地,直接利用海外资源就地服务海外人才发展。
“三权”改革,让科研成果不再“沉睡”。出台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处置权和收益权“三权”改革,多项成果实现了“早确权、早分割、共享制”,让人才真正得利,让社会及时受益。为激励高层次人才自主研发具有国际水平的终端产品(服务),“成都人才36条”专门建立了《高层次人才名优产品目录》,对进入《目录》的终端产品(服务),在政府采购、宣传推广等方面将给予一定支持。
“自主评价+业内评价+市场评价”,用好尺子量准才。破除“职称尴尬”,在评审主体方面突出“放”,将评审权下放给用人主体;在评审机制方面突出“直”,完善职称直聘办法;在评审标准方面突出“破”,对优秀人才打破学历、任职资历等“硬性”要求。建立高层次人才举荐制度,由行业杰出人才和领军企业高管充当“伯乐”认定高层次人才。同时,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用人主体作用,探索授权行业协(学)会、领军企业和新型科研机制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
打通“两个通道”,促进人才有序流动。“成都人才36条”提出了完善军民人才融合机制,探索重大人才专项向军队开放,鼓励军民融合创新创业项目市场化融资,鼓励军民设备共享和项目合作,建立军民融合孵化载体。支持知名高校院所在蓉设立合作平台,鼓励校企共享创新服务资源。鼓励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和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研人员顺畅流动、创新创业。同时,注重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鼓励教育、卫生、农业、科技、社工等专技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在职称评审、“市优专家”评选等方面给予倾斜。
“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健全人才服务保障机制。创新“一窗受理、多证联办”服务机制,构建涵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融资、后勤生活保障的“一站式”服务平台。为解决人才企业融资难问题,“成都人才36条”建立了完善的投融资服务链条,构建了“基金+基地、孵化+投资”创新型基金运作机制,形成完整的基金产业生态圈。为长效激励为成都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才,建立了重点人才(团队)接力扶持机制,通过集合部门政策资源等方式给予综合扶持,最大限度发挥政策的叠加放大效应,帮助人才(团队)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