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才购房受家庭自有产权住房套数限制
发布日期: 2018-05-29

  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自成都楼市限购政策发布以来,该政策的相关内容成为消费者茶余饭后探讨的重点,针对消费者的诸多问题,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再次进行了解答。

  1、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是否都须具备购房资格?

  答: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都应具备购房资格(但夫妻双方共同购房的,只须一方具备购房资格即可)。

  2、现役军人和军人退役、转业后购房的,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1)入伍前户籍在成都市限购区域的现役军人,可以在原户籍所在地相应限购区域购房。

  (2)所属部队驻扎地在成都市的现役军人,可以在相应限购区域购房。

  (3)军人退役、转业后落户成都市的,可以在落户所在地相应限购区域购房,不受入户24个月的限制。

  3、人才购房的,是否受家庭自有产权住房套数的限制?

  答:是。持有区(市)县政府高端人才证明或蓉城人才绿卡的各类人才购房的,可不受户籍、社保限制,但其家庭自有产权住房套数应符合成都市限购政策对家庭自有产权住房套数要求。

  4、原户籍在成都市的学生因入学将户籍迁到外地学校集体户上,毕业后将户籍迁回本市:

  (1)如毕业后将户籍直接从学校集体户上迁回成都市的,购房时如何计算入户时间?

  答:户籍入户时间可以累计入学前在成都市的户籍时间和毕业后迁回成都市的户籍时间。

  (2)如先将户籍迁到外地城市,然后再将户籍迁回成都市的,购房时如何计算入户时间?

  答:户籍入户时间应当从外地迁回成都市之日起重新计算。

  5、李某已婚,家庭名下无房,其父母从外地通过投靠子女入户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已满2年,李某父母能否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房?

  答:能。虽然李某父母是通过投靠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但李某父母入户成都已满2年,且李某家庭名下无房,李某父母可以自己的名义购房,也可以与李某家庭共同购房;新购买的住房应计入李某的家庭自有产权住房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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