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成都市新批外商投资企业255家
发布日期: 2018-07-12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于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以下简称全国负面清单2018版)和2018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自贸区负面清单2018版)。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了解到,2017年成都市利用外资实际到位100.84亿美元,同比增长16.5%,其中外商直接投资(FDI)18.6亿美元,同比增长59%,2017年成都市新批外商投资企业472家,同比增长72.89%,今年1—6月,成都市新批外商投资企业255家,同比增长51.79%。

  据悉,新版负面清单的出台,为成都市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提供了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为成都市汽车制造、金融服务、文化创意等重点产业的发展拓宽了道路,使成都市自贸试验区在全国同步扩大开放的基础上,继续走在对外开放前列,在电信、文化等领域占据率先开放的先发优势。成都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外资审批处负责人刘建介绍,此次新版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显著特点就是对外开放领域更宽。此次负面清单开放的领域,许多是境外投资者长期关心的:比如,在制造业领域,汽车行业的分阶段开放;在服务业领域,稳步扩大金融业开放。放宽外资金融机构设立限制,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业务范围,拓宽中外金融市场合作领域。

  市发改委国际处有关负责人杨烁新介绍,今年6月,成都市召开了对外开放大会,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国际门户枢纽全面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设市场开放先行城市,进一步扩大汽车、轨道交通设施等制造业和银行、证券等金融业开放。“全国负面清单2018版与2017版相比,措施由63条减少至48条,取消了采矿、制造、电力、交通运输、粮食等领域的14个限制类行业,进一步放宽了汽车制造、金融、互联网等领域的持股比例限制,并明确了取消持股比例限制的时限。”

  杨烁新告诉记者,自贸区负面清单2018版与2017版相比,措施由95条减至45条,与全国负面清单相比,措施减少3条。在全国负面清单2018版基础上取消了采矿业中的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的限制,取消了核燃料及核辐射加工业的禁止性规定,取消了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同时,其他条目的限制也进一步放开。主要包括将小麦、玉米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的中方股比例由普通清单中的中方控股调整为中方不低于34%;在新闻出版领域放开项目合作,在经过政府审批许可及中方主导的前提下,允许国外新闻机构与中国机构进行业务合作,国外出版机构可以与中国机构进行新闻合作出版项目;在经过政府审批的前提下,允许中外企业合作摄制电影;将禁止投资文艺表演团体修改为文艺表演团体须由中方控股。

  “下一步,我们将推动新版负面清单在全市,特别是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外商投资项目管理中应用落实,把握进一步对外开放的重大机遇,积极向投资者和企业做好宣传解释,加快外商投资项目推进,力争在新开放领域取得突破,促成更多的外商投资项目落地,发挥自贸试验区作为我市对外开放平台先行先试的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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