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全面启动“双公示”工作
发布日期: 2016-08-09

  “双公示”工作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是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简政放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有力手段。做好“双公示”工作,有利于加强社会公众对政府的监督,有利于整合信用信息资源,有利于政府行政信息发挥积极作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工作进展。

  国家和省一直高度重视“双公示”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6月印发了《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明确应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国家发改委随即于2015年9月和11月分别印发《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对各地“双公示”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广东省发改委于2015年12月印发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部门要通过门户网站公示本单位产生的“双公示”信息,并同步推送到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信用网站进行集中公示。省信用办于2016年3月印发了《关于对“双公示”工作有关问题说明的函》,对“双公示”事项梳理、数据标准、共享交换等具体操作问题进行了明确。

  广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广州市的“双公示”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已于7月印发实施。

  方案规定广州市“双公示”工作要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外,广州市各承担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能的单位要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经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后,自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的门户网站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并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将“双公示”信息同步推送到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接受社会监督。

  方案明确广州市“双公示”信息公开的时间节点:2016年7月要实现新增“双公示”信息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016年12月底前要实现2015年12月11日以来的存量“双公示”信息公开(存量数量超过100万件的单位完成时限延长至2017年5月底)。

  方案要求各区政府要参照市的做法推进各区“双公示”工作,将各区的“双公示”信息通过区政府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到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并同步在各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双公示”信息。

  为了提高各部门的认识,促进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7月26日,广州市召开了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培训会。46个市直单位和11个区信用建设工作负责同志共120多人参加了培训会。会议对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动员,对《广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方案》进行了政策解读,对信息公示的内容、标准、数据报送等技术要求进行了详细介绍。

  据了解,广州市“双公示”工作的全面实施,将方便社会公众能够迅捷地查询广州市各级政府部门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大大增加广州市政府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对于广州市政务诚信建设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双公示”信息是公共信用信息的主要内容,其中行政处罚信息是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重要依据,是推进广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键环节。因此,落实“双公示”工作将成为广州市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和重要突破口。并且,“双公示”工作还能促进政府加强自身建设,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率先垂范,从而为各市场主体树立良好的榜样,通过发挥表率带动作用促进全社会信用状况的改善。

  “双公示”工作问答

  1、“双公示”制度具体是什么意思?

  “双公示”制度是指政府各级部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决定所产生的信用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上网公示的制度。

  2、社会公众可以从什么渠道获取“双公示”信息?

  社会公众可以从各政府部门的门户网站查询该部门产生的“双公示”信息,也可通过“信用广州网”集中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归集的各部门“双公示”信息。

  3、社会公众可以查询的最新“双公示”信息是什么时候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有关信用信息必须得到公示。因此,一般情况下,社会公众可以查询到7个工作日之前产生的“双公示”信息。

  4、广州市“双公示”信息范围有多广?

  根据市编办编制的全市行政部门“权责清单”,已梳理出广州市“双公示”事项目录。目录显示全市各部门共有244项行政许可事项和4116项行政处罚事项,这些事项属于“双公示”范围,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的除外。同时,“双公示”事项目录会根据“权责清单”的变动情况实时更新,进行动态调整。

  5、各区政府部门产生的“双公示”信息如何操作?

  各区政府部门产生的“双公示”信息需在各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由各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汇总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社会公众同时有两个渠道查询有关信息。

  6、“双公示”信息公示时间节点怎样?

  2016年7月要实现新增“双公示”信息7个工作日内公开,2016年12月底前要实现2015年12月11日以来的存量“双公示”信息公开,存量数量超过100万件的单位完成时限延长至2017年5月底。

  7、“双公示”工作有什么重要意义?

  广州市“双公示”工作全面落实后,各市场主体能够方便迅捷地查询各级政府部门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既为各市场主体全面提供政府行政管理信息,同时也能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对提高广州市政府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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