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花都放宽人才绿卡申请门槛
发布日期: 2020-10-26

  人才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各地在人才引进上下足功夫。近日记者从花都区了解到,广州市向各区下放人才绿卡审核权限,花都区紧锣密鼓制定《花都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审核事权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本区实际,在申请门槛上降低条件,力求吸引更多的人才在花都安居乐业。

  《实施办法》对社会公开发布以来,花都区人才交流办共收到 26 份申请材料,目前正在审核中。我们了解到,《实施办法》与《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相比,体现了 " 三个放宽、一个拓展 ":

  一是放宽了人才(荣誉)类准入门槛。市政策要求,经市认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我区放宽到经我区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人才;(例如名教师、名校长、高层次卫生人才等等)。

  二是放宽了学历学位类准入门槛。市政策要求具有 "985" 或 "211" 工程的博士研究生学位学历,或具有全球排名前 300 的国外一流大学的研究生并有硕士以上学位学历;我区博士研究生学位学历申报对象,在 "985" 或 "211" 工程高校的基础上,增加了双一流大学(A 类和 B 类),同时,硕士研究生准入放宽到毕业于全球排名前 500 名的国内外高等院校。

  三是放宽了技能类人才准入门槛。市政策要求符合市紧缺工种目录的高级技师层级的高技能人才。我区放宽到经我区认定,所从事的工种(岗位)符合我区汽车制造、智能装备、电子信息、飞机维修、化妆品、皮革皮具、临空产业、文化旅游等支柱产业发展需要的紧缺性技能人才。

  四是拓展了企业高管类准入渠道。市政策没有相关条款,企业高管类人才主要通过 " 工资年收入达 60 万元人民币且年缴个税达 12 万元以上 " 这个条款渠道申报;我区单独提供了高管准入渠道,依据我区科技、金融等部门以经济贡献为考量,对本领域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排名,纳入当年度排名内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均可申领广州市人才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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