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岛市为加大顶尖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对新当选和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每人奖励500万元,主要用于顶尖人才本人改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等。经认定后,按照20%、30%、50%的比例,在三年内逐年发放。对柔性引进的顶尖人才给予劳动报酬资助,每年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给付的劳动报酬的30%给予其资助;引进的创业顶尖人才,按照企业在青纳税额与个人占股比例之积的30%给予奖励,上不封顶。
新当选、新引进的顶尖人才,申报认定至少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诺贝尔奖(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奖)、格拉芙奖、沃尔夫奖、泰勒奖、菲尔兹奖、维特勒森奖、拉斯克奖、图灵奖等国际性重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世界级水平科学家,包括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等国家院士或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以及在国际上有重大科学贡献、重要影响力的科学家;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等。通过这项政策工程,两年来青岛市已累计引进培育7位顶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