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人才条例今年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特区立法突破人才发展体制障碍,再引“孔雀东南飞”。昨天,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主任会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立法计划。
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丘海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罗莉主持会议,副主任刘恩、高振怀、乔家华,秘书长石岗参加会议。
立法计划共包含30多项立法项目,其中拟新提交审议项目7项。人才条例是其中的“重头戏”之一,拟从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等各方面进行规定。同时,重点解决阻碍本市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通过特区立法对部分现有的规定进行突破,从而落实人才强国和创新驱动战略,推动深圳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
据悉,此项立法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科技创新委等单位共同参与,已联合起草了初稿,目前正在征求各单位的意见。
另一项值得关注的新法是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作为人口结构严重倒挂的城市,我市按户籍人口配备的警力远不能满足城市需求。当前,深圳警察不足2万人,各类警务辅助人员达3万多人,这些辅警的身份性质、执法行为和待遇保障等,都亟待立法规范。
据悉,当前市公安局已起草该条例草案,拟主要规定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明确警务辅助人员的身份性质,将其定义为: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由政府出资保障,与公安机关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公安机关直接管理和使用,为公安机关警务运作提供辅助支持、依法行使一定的人民警察执法权的非公务员身份人员,统称“辅警”。二是明确警务辅助人员的分类管理,将其划分为勤务和文职两类。三是明确警务辅助人员在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按照相应岗位辅助人民警察工作。同时突破现行法规规定,适当为其授权。
另外,为适应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形势,今年我市将对《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改,以确保条例与国家和省相关立法相衔接。
今年拟新提交审议的七项法规还包括食品安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
此外,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还将继续审议医疗管理条例、绿化条例和质量促进条例三个立法项目。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理条例、城市更新条例等法规则列入今年的立法预备项目当中。
主任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了《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管理办法》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等。根据计划,此次人大常委会议拟于3月初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