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提供贴心落户政策消除人才后顾之忧
发布日期: 2016-07-18

  日前,深圳市法制办公布《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从7月7日起到8月4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一大亮点就是提出了符合条件的非高层次人才也可直接申领居住证或者申办入户,其配偶可以同时申领居住证或者申办入户,其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时申办入户。

  为了引进、培养、用好、留住人才,深圳市委市政府频出实招,今年已经出台了《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动人才环境进一步优化。

  让人才安心,需要提供贴心的落户政策。面向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等政策举措在落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等方面提供了优先待遇。而一个城市的发展需要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各类人才的安居都需要尽快得到保障。《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拓宽了可直接申领居住证或申办入户的人才范围,并为其配偶、子女落户提供便利,相关规定字数虽不多,却将使大量人才从中受益。

  人才落户的条件,应当结合实际需要来确定。比如,现在高技能人才为企业所渴求,成为市场上的“香饽饽”,企业吸引、留住高技能人才的想法需要转化为相应的人才落户政策。又如,针对有些技能人才,落户条件中的学历门槛不妨降低。只有根据实际的人才需求来制定落户政策,为人才配偶、子女落户打开大门,才能让人才免除后顾之忧,专心于创业、创新、创造。减少留守儿童问题、实现共享发展,都需要人才落户政策提供助力。

  诚然,人才落户条件的设置,需要考虑到城市各类资源可承载的人口容量。但在可能的范围内,人才落户政策应为更多人才在此安居乐业创造条件,这也是城市活力与胸襟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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