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深圳市对《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及其配套文件《2015年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做了修订,新政策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上述3个文件也将同时废止。
据了解,新政策出台实施后,深圳将进一步简化人才引进申办材料,优化申办流程,提高引进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为确保2017年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实施,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将于2017年1月1日至3月28日进行升级改造。期间,系统将停止在职人才引进和应届毕业生接收业务信息申报,申请人、用人单位和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可登录系统查询信息、打印表格,但不能申报和修改信息,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业务受理、审核、审批(含毕业生报到)照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