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平安深圳”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发布日期: 2017-03-29

  健全严格的法治体系是维护城市公共安全、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公共安全领域各项法律规章的建设,全面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一手狠抓法规完善,一手狠抓重点领域整治,使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

  完善立法 为提升公共安全水平提供制度保障

  围绕依法行政,相关的法规规章正在不断完善。2016年,市公安消防局启动了《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的修订工作,市安全监管局启动修订《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市法制办会同市卫生计生委正在紧锣密鼓地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等,为提升城市公共安全水平提供了良好法制环境。

  围绕规范管理,制度规范也更加健全。如:市应急办出台了《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若干规定》, 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应急处置流程和要求,以及预警信息发布等规定;市交通运输委出台《深圳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管理办法》,加强对交通运输、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市安全监管局出台《深圳市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围绕质量提升,操作标准更加细化。《深圳市危险废物行业企业环境安全监管手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手册》《2016年深圳市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燃气供储场所安全防范系统要求》《深圳市建筑工程事故处理指南》《深圳市安全隐患自查基本指引》《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技术规范》……各相关部门出台的一系列安全工作操作标准规范性规章,为监管部门落实监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供了指导。

  从严执法 对安全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刚刚过去的2016年是深圳“城市管理治理年”,其中,公共安全治理被放在了首要位置。针对我市公共安全领域的各类隐患和历史欠账,全市各区域、各行业全面加大安全执法力度。

  2016年,“安全执法行动”在全市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立案查处食品安全领域案件5000多宗,移送公安机关近100宗,罚款约7000万元,查处了近年来最大的生产、批发有毒有害牛百叶案件;市人居环境委推动“雨季行动”专项执法,拆除盟海农场违建“农家乐”10家;市公安局组织开展“校车整治”“猎虎”“禁摩限电”“高速整治”“公交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60余次,共查处各类违法273万余宗,查处酒后驾驶4271宗、醉酒驾驶2549宗、行人非机动车违法10.1万余宗、超速2.1万余宗,行政拘留各类违法人员4650人次;市公安消防局督促整改隐患和违法行为约13万处,临时查封单位近4000家,行政拘留近1000人;市安全监管局全年开展行政处罚2087次,罚款5697.89万元,其中监督罚款占全省四分之一。

  福田区强悍出手,集中力量整治“深圳花卉世界”安全隐患,多年悬而未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得到清除;南山区挂牌督办,各部门协同作战,迅速清拆了重大隐患场所“太子山农贸市场”,彻底消除农贸市场建筑和消防安全隐患。

  重拳出击 高风险行业领域实现全面整治

  2016年,我市对全市公共安全高风险行业和区域进行了全面整治。全市开展了余泥渣土受纳场等16个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整改约60万项,整改率约90%,罚款约4000万元,关闭取缔企业、场所约4000家;市规划国土委开展山边违法建筑查处工作,整治清理山边违法建筑1524栋(建筑面积近120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625栋(建筑面积近50万平方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电梯安全行政处罚力度史无前例,对百仕达物业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电梯的违法行为处罚30万元,创我市历史最重处罚纪录;市人居环境委强化排放废水污染监管整治,查处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数1000多宗,法院强制执行180宗,处罚金额近1亿元;市气象局落实防雷执法行动,督促整改482家雷电安全隐患企业,整改完成率近100%。

  除了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外,全社会协同执法也日益活跃。目前,我市已开始逐步形成“全民参与,共建安全”的良好形势。据统计,去年,12350公共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共接收举报9035起,其中,核实查处隐患3501起;市公安局接到市民网友举报各类交通违法277833宗,经调查核实录入43578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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