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信委”)制定了《市经贸信息委市级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深圳相关产业领域市级重点产业项目遴选行为,该《办法》自2017年10月3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根据《办法》要求,市级重点产业项目(以下简称“重点产业项目”)是指根据深府〔2016〕80号文的有关规定,经重点产业项目遴选程序认定的、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且至少符合7个条件之一的产业项目。条件包括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中央企业和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公布的中国500强企业、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等大型企业项目;工信部公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工业强基工程、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项目等。
《办法》要求,重点产业项目应当符合两点标准:一是属于《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以最新版为准)中的鼓励发展类;二是先进制造业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8亿元,军工和优势传统产业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5亿元,保税区现代物流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3亿元。
此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经专家评审程序后由市经信委决定列入重点产业项目遴选范围:一是对完善制造业产业链、提升产业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属于产业链关键环节、缺失环节、薄弱环节等重点环节的项目;二是在制造业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企业项目;三是填补深圳产业发展空白的新产业项目。
项目单位按照要求向市经信委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进行重点产业项目遴选。通过审查流程后,经遴选小组审定为重点产业项目的,由市经信委在媒体及深圳政府在线等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