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深府规〔2018〕13号)精神,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及《龙岗区人才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龙岗区房源实际情况,现面向龙岗辖区就业的人才供应通过市场筹集的社会存量住房
2020年深圳龙岗区人才房(社会存量住房)配租申请指引
一、房源情况
本批次供应的社会存量住房房源为泊寓白石塘店、冠寓恒路店、碧家雪浩店等30个项目共6655套,户型包括单房、一房一厅及两房一厅等,建筑面积约15-75平方米,住房均带装修并配备部分家具,具体以现场交楼标准为准。
二、配租对象
本次供应房源由个人申请,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龙岗辖区注册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营医院、民营学校、社工组织等)工作,并在龙岗区缴纳社会保险或个税。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三级及以上专项职业能力。(先进制造业企业员工不受本条款限制)
(三)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未正在承租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人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注:
1.“社会保险”指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但不包括少儿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其他险种。
2.“购房优惠政策”指在深圳市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贴、受赠政府人才安居住房。
三、配租程序
(一)受理要求
1.受理时间、方式
泊寓龙岗上李朗店等30个项目受理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12月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周六、日正常受理)。
申请人在上述受理期间将相关材料提交到拟承租的项目管理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资格。
如上述各项目房源在2020年12月15日前配租完毕,则该项目终止受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