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进程中,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作为广东省深圳市推动社会治理、服务保障民生的一支重要力量,一直受到格外关注,队伍建设工作始终走在全国行业发展的前列。
日前,经深圳市政府批准,市民政局制定出台了《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造民生幸福标杆等方面助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同时也为开启“十四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激活社会工作力量,发挥行业标杆效应。
为完善社会工作顶层设计开阔思路
深圳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圳是全国较早开展社会工作探索和实践的城市之一,也是民政部“创建全国社会工作发展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示范区”。2007年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1+7”文件)以来,深圳社会工作政策体系逐步建立。截至目前,深圳社会工作者从业人员近1万人,持证人员2.1万多人,服务覆盖16个领域。
近年来,深圳市先后建立了灾害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队,成功承办第24届(2017)亚太区社会工作区域联合会议,成立了社会工作行业标准化委员会,推出《深圳市社会工作服务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和7个领域的专业服务标准等,援疆社工、“牵手计划”等成为脱贫攻坚和对口帮扶品牌。
此次深圳市时隔13年再次推出的《若干措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共19条具体措施及1条附则,涵盖社会工作职业定位、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动态管理体系、社会工作服务监管体系等方面。围绕国家所需、问题所在、机制所束、深圳所能,将社会工作发展的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对如“1+7”文件中“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间运作”的发展方向、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和政府购买服务的供给方式等,进行了优化细化;社会工作发展系统性不足、社会工作服务供给方式、社会工作者职业薪酬体系不健全、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无有效动态监管等关键问题,进行了改革调整,具有创新性、突破性。
《若干措施》将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担负综合改革试点的尖兵精神贯穿始终,同时基于实践找思路、创新路、出经验,在打造社会工作的制度创新策源地和制度创新高地的同时,努力为我国社会工作完善顶层设计提供更多依据,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多深圳经验、深圳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