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绿色金融发展迎来法治护航
发布日期: 2020-12-07

  在全国首部绿色金融领域法规即将在深圳正式施行之际,如何借特区立法东风,助力绿色金融健康发展?12月7日上午,由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简称“深圳绿金委”)联合其秘书长单位——深圳排放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共同承办的绿色金融论坛聚焦这一话题。该论坛也是2020绿色发展城市高峰论坛暨第八届深圳国际低碳城论坛的分论坛之一。

  “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等活动所提供的金融服务。近年来,深圳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呈现出稳健发展态势。截至去年底,全市绿色信贷余额超1500亿元。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简称《条例》)近日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拟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这也是全国首部绿色金融领域法规。

  本届绿色金融论坛以“绿色金融 法治先行”为主题。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巡视员肖志家表示,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展绿色金融是国家战略性优先事项。近年来,深圳绿色金融发展非常迅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包括推出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基金,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开展碳配额融资,服务小微企业绿色项目的“绿票通”业务。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刘曙光,中国绿金委主任、清华大学绿色金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骏在主旨演讲环节重点围绕绿色金融立法指导思想和主要思路、《条例》亮点解读等内容,对《条例》进行了深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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