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上午,汕尾市在深圳市南山区金融科技大厦26楼举行汕尾创新岛揭牌仪式。汕尾市委常委、副市长、深圳对口帮扶汕尾指挥部总指挥叶健德,副市长林军出席。
据了解,在深圳建设创新岛,是汕尾市落实省委书记李希到汕尾市调研指示要求的重大举措,是革命老区走实走好创新驱动发展新路子的迫切需要,是汕尾市推进“项目双进”“双招双引”、加快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重要抓手,是加大深圳对口帮扶汕尾力度、提升沿海经济带能级的创新之举,对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汕尾创新岛建成投用后,将有力解决汕尾市本土企业整合创新资源能力弱、推进科技创新成本高等问题,打造成为技术创新研发中心、科技成果众创平台和深汕联合招商平台,形成“研发设计在深圳、转化落地在汕尾”的创新生态,推动深圳、汕尾两地招商引资、产业链互补、产业共建等深度合作发展。
林军指出,推进创新岛建设,是汕尾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新时期深圳全面对口帮扶汕尾的最新成果。汕尾市委七届十三次全会提出要把汕尾创新岛建设作为打造大湾区协同创新延伸区和创新成果转化承载地的重要抓手。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主动融入、密切配合,做好“店小二”式服务。各地合力推进汕尾创新岛(深圳)建设,结合属地产业部署,找准定位,推荐辖区龙头企业进驻汕尾创新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到本区域。汕尾市科技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抓紧选定专业运营第三方,协调各职能部门为汕尾创新岛提供金融、股权交易、科技成果转化交易等服务。入驻企业要充分利用创新岛的信息、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结合产业发展需要,不断开展技术攻关,努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打通企业发展堵点,加快新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同时希望深圳市一如既往地支持汕尾创新岛建设,在科创政策、科创要素、场地等方面予以倾斜,推动汕尾创新岛(深圳)“一岛多礁”发展,为老区实现振兴发展注入新动力。
揭牌仪式上,汕尾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汕尾创新岛前期顶层设计、筹建、推进建设有关情况。有关领导为汕尾创新岛揭牌。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深圳市科创委、深圳科技工业园(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出席揭牌仪式;汕尾市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市科技局、市驻外办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深圳对口帮扶汕尾指挥部和市直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以及汕尾乡贤、首批入驻10家企业代表参加揭牌仪式。
研发设计在深圳 转化落地在汕尾——探秘汕尾创新岛(深圳)
1月17日,汕尾创新岛(深圳)正式揭牌。
为贯彻落实《汕尾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精神,提升汕尾市创新能力,构建“政产学研金介用”协同创新体系,汕尾市利用深圳高端人才多、创新设备先进以及离岸创新成果多等优势,在深圳建设汕尾创新岛(“研发飞地”),形成“研发设计在深圳、转化落地在汕尾”的创新生态。昨日,汕尾创新岛(深圳)正式揭牌,本报记者探营巡馆,揭开汕尾创新岛的神秘面纱。
▲汕尾创新岛吸引专家和企业代表参观。
三大功能定位打造创新活力地标
2011年春天,广东省委、省政府在汕尾海丰划定468.3平方公里设立“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启以“飞地经济”带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改革试验。
与当前深汕特别合作区的“飞地经济”模式不同,在深圳南山建设的汕尾创新岛立足现有产业基础,积极拓展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以产业链契合为切入点,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海洋经济及生物医药、新材料、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利用深圳人才、技术、共享科研设备等创新资源,重点解决科技成果来源,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同时,适当招引部分人才项目、税源经济企业、服务型企业和初创型企业等,通过创新岛孵化与汕尾产业形成产业链互补,形成规模经济,打造产业集群,为汕尾主导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基础和进一步合作空间。整合两地优势资源,建立深圳研发、汕尾生产的模式,带动优质产业项目落户汕尾,推动深圳、汕尾两地招商引资、产业链互补、产业共建等深度合作发展。
三大建设目标引领高质量发展
据汕尾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汕尾创新岛的建设目标包括依托深圳初创型科技企业孵化工程政策,到2022年培育50家“注册在汕尾,研发在深圳”的初创科技型企业。
汕尾市将引导汕尾市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新岛设立技术创新研发中心,到2022年设立20家技术创新研发中心,引进中高端人才60名。
同时,将引进深圳优秀项目入驻,到2022年引进主营业务收入超500万元的企业10家以上,培育10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创新岛的孵化,为汕尾推进项目落地产业化5家。
入驻条件及程序收好这份申报指南
如何才能入驻汕尾创新岛?根据汕尾市科技局印发的《汕尾创新岛(深圳)建设方案》,入驻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已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汕尾运营中心挂牌的企业;汕尾市拟上市培育的企业;汕尾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汕尾市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源经济企业;珠宝首饰服装等传统产业的龙头企业或协会;为“创新岛”提供申报项目、人力资源、融资、知识产权代理等科技服务机构。其中初创企业申请入驻,需满足企业注册地在汕尾,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 36个月,对于生物医药行业,可酌情延长入驻时间。
申请入驻汕尾创新岛的企业(项目、机构)需提交《汕尾市“创新岛”入驻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由运营方对其入驻项目在环保、安全等方面是否符合当地入驻要求进行初审,再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审核通过,即可签订协议入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