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6日,《深圳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正式施行,以往需由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办理的外国高端人才认定工作可在深圳办理,并且参照“深圳版”标准进行认定。据悉,《标准》分为七类,包括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的、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属于创新创业人才的、属于优秀青年人才的、计点积分在85分以上的,以及经市有关部门推荐的人才。满足上述任意一类及以上标准的外籍人员可申请认定为深圳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