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放宽引进人才条件
发布日期: 2017-03-23

  “2017年人才引进新政策在创新人才引进评价机制,优化人才引进申办流程,简化人才引进申办材料,加强人才引进属地化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创新。”深圳市人社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创新人才引进评价机制方面,人才引进条件对于年轻化、专业化、高技能人才进一步放宽,如:35岁以下的全日制大专、45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45周岁以下的中级专业技术人才、35岁以下在深参保3年以上的紧缺类高级工、40岁以下的紧缺类技师等均可直接引进,比原来都有所放宽。

  具体到人才引进办理条件,毕业生引进方面,全日制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引进,在专业、院校、指标、申办方式等方面均无限制;在职人才引进方面,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符合6类条件的人才可以直接引进,包括学历类人才、专业技术类人才、技能类人才、留学回国人员、高层次人才、技能竞赛获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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